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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2008年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http://www.hnaa.com.cn 阅读: [打印本页]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经许昌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于近期面向全国为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需要的大专以上学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10日至16日,每天8:30至17:30。

2、报名地点:许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许昌市经二路)三楼人事局窗口。

3、报名办法: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等,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以及1张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许昌市2008年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考者可在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chang.gov.cn)、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xcbys.com)、许昌人才人事网(http://www.xcrcsc.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信息采集费15元。

4、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或专业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4: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人员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个别专业性较强、文化程度要求较高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

6、特殊困难家庭报考人员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困难家庭报考人员,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城市困难家庭报考人员,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

7、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8、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08年7月10日至11日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工作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⑴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测试内容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确定,其中教师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学方法概论等)三科,满分各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⑵ 考试时间。2008年7月12日8:00至10:00 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30至12:00 测试专业知识,14:00至16:30测试申论。

⑶ 笔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申论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2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我省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3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必须在2008年6月16日前提交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将不再受理。

笔试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于2008年7月22日在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许昌人才人事网上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许昌市委党校、许昌市卫生学校、许昌市技工学校、许昌理工学校、许昌工商学校和市直中学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个别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可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实际操作技能,满分100分。测试实际操作技能的面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或试讲说课成绩×6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手续。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所要求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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